天津职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76号)和《天津职业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津职大〔2017〕10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岗位2个,招聘2人(具体岗位见《天津职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单位为北方人才,应聘成功者接受北方人才劳务派遣来校工作,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在北方人才,档案交由北方人才管理。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才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工作内容、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见《天津职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具备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将采用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6日0:00-2023年10月10日24:00(以学校公布的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应聘者请登录http://zhaopin.tjtc.edu.cn,注册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下方“劳务派遣岗位”(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系统中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学校将会以系统消息的方式进行回复并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时,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周六),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具体时间、笔试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职业大学门户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学校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到岗工作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周,考察一般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组织纪律、人际沟通、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学校将通过教职工准入查询、学历信息排查、档案审核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用人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在考生到岗时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计划审批表》,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报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表现考察表》,最后由人事处审核部门考察意见并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录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通知拟录用人选与北方人才市场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天津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进行通知。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聘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59671655,联系人:董老师
天津职业大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