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改革,结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学校发展实际,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教师、思政课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作了修订,形成了2022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12日、13日分别在主校区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海河园校区报告厅召开了解读说明会,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广大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解读、问答两个环节,人事处负责人就政策文本进行了整体解读和对比说明,解读完毕后,各参会教师围绕文件具体内容进行了提问,三部门分别对各自业务范畴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本次会议,全校广大教师对各系列新职称评审条件有了进一步了解,也将自身意见建议进行了有效表达和沟通,下一步人事处将对收集的各部门教职工反馈意见进行汇总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