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拟申报副高以上人员代表作外审;
2.发布年度职称评审安排;
3.有意向申报教师在人事系统预报名,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个人填报材料、各职能部门进行业绩成果审核,院系推荐、公开展示、院系报送材料;
4.人事处对院系部推荐人员进行成果展示,各职能部门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5.学校组织学科评审组评审会,由学校聘任委员会最终进行聘任;
6.聘任结果公示,报教委备案后,发文聘任。
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电话:(022)60585338,(022)60585758 邮编:3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