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事处处长
【岗位职责】
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学校关于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协助校领导制定和完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确定学校机构、岗位、编制设置,配合院系实施各级专业建设专项中师资队伍建设部分方案,监督管理师资建设资金使用。团结和带领全处人员努力实现学校人事工作的科学管理,为教职工做好服务。
【工作内容】
1. 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和学校关于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
2. 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及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4. 负责研究确定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
5. 监督管理各级专业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部分方案的实施。
6. 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 人事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
分管人事调配、师资队伍建设和劳资福利工作,并协助处长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内容】
1. 做好分管岗位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开招聘方案的制定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特聘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高技能教师等柔性引进人才的聘任工作。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岗位设置聘任、全员聘任的评聘与考核工作。
5. 负责教职工(不含处级)年度考核、评优、奖励、惩戒。
6.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 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工作。处长不在时,代理处长主持全处日常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劳资管理岗
【岗位职责】
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基数核定等相关工作。
【工作内容】
1. 负责学校工资总额的核定,职工个人工资、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及相关工资档案材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2. 负责福利费发放的审批。
3.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费用,以及缴纳义务兵优待抚恤金等工作。
4. 负责各类人员工资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5. 负责全校各部门月度考勤汇总、整理、管理、备案工作。督促部门执行学校有关考勤、病(产)事假的管理规定。与财务处对接职工病(产)事假相关工资扣发及生育补贴核算事宜。
6. 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和调整。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人事调配岗
【岗位职责】
负责做好全校的人事调配工作。
【工作内容】
1. 负责新员工的公开招聘及各类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工作。
2. 负责教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基数的核定,教职工工伤保险申领。
3. 负责退休人员返聘、劳务派遣人员招聘、临时用工审批等工作。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职工调动、辞职、辞退、长期病假、延聘、退休和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审批和手续办理工作。
5. 负责教职工离退休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核算工作
6. 负责人事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库维护工作。人员情况、编制相关数据报表整理上报工作。
7. 工勤人员的考工定级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师资管理岗
【岗位职责】
负责做好全校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教职工入职培训,待聘人员管理,人员档案材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工作内容】
1.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出国研修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授讲座、教师脱产企业顶岗实践组织管理工作。
2. 负责办理特聘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柔性引进人才的聘任手续。
3.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待聘人员的管理及安置。
4. 负责学校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
5. 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6. 负责人事处日常内勤处务,部门经费报账、整理、备案工作。
7. 负责学校教职工培训的审核、整理、登记、备案及报处长审批工作。
8. 教职工探亲路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